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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 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作者:石 光 |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1日 |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2026-08-11 | 字体放大 | 字体缩小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积极探索新时代金融发展规律,不断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本质的认识,不断推进金融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逐步走出一条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是破解新时代金融发展难题、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内在要求。

“八个坚持”集中体现内涵要义

我们党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懈探索符合我国实际的金融发展道路。新时代以来,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形成与发展,反映出我们党对金融工作本质规律和发展道路认识的持续深化。

2017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发展金融业需要学习借鉴外国有益经验,但必须立足国情,从我国实际出发,准确把握我国金融发展特点和规律,不能照抄照搬”。2019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金融要为实体经济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明确提出“走出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202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科学回答了金融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202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题为《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建设金融强国》的重要文章,强调“我们要坚定自信,在实践中继续探索完善,使这条路越走越宽广”。这一系列重要论述,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金融问题的重要创新成果。创新理论的演进,反映出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内涵要义的持续丰富,特别是从“走出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到“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体现出从“如何探索和拓展”到“如何行稳致远”的转变,彰显了锚定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不动摇、不偏航的自信和定力。

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是一条前无古人的创新之路,立足国情,内涵丰富。集中体现为“八个坚持”: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坚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八个坚持”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金融工作怎么看、怎么干,既蕴含世界观,也蕴含方法论,是体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基本立场、观点、方法的有机整体,为新时代新征程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马克思主义金融理论同当代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借鉴吸收各国金融发展经验,总结形成的重大理论成果,标志着我们党对金融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新的境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既遵循现代金融发展的客观规律,更具有适合我国国情的鲜明特色,与西方金融模式有本质区别。”无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达的金融体系都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变化而调整。社会化大生产促进分工高度细化,生产效率提升,由此产生剩余价值,资本加速积累,社会财富持续增长。金融通过跨人群、跨时间、跨区域、跨行业调剂资金余缺,满足投融资需求,促进资本大规模流动,推动国民经济循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金融体系主要由私人资本主导,追求利润最大化,存在较强的脱实向虚冲动,加之监管存在自由放任倾向,导致周期性出现风险集中爆发。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与西方金融模式有本质区别。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最本质的特征,国有金融机构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以人民为中心是金融工作的价值取向,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根本宗旨……一系列鲜明特色与一些国家金融为资本服务、为少数有钱人服务的本质截然不同。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支持脱贫攻坚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发展普惠金融等方面,我国金融体系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植根金融改革发展伟大实践

金融改革发展是国家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改革发展伟大实践和成功经验,为孕育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提供了深厚土壤。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金融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创新和完善金融调控,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推进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以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为目标,以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金融队伍的纯洁性、专业性、战斗力为重要支撑,以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这些年来,金融系统聚焦重点任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持续提质增效。社会融资规模反映了一定时期内金融体系向实体经济提供的资金总量。2021年至2025年,全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从31.4万亿元增长至35.6万亿元,年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从314.1万亿元增长至442.1万亿元。同时,金融体系聚焦国家战略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大支持力度。2020年至2025年,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平均增速10%,其中,对工业的中长期贷款平均增速约20%,对制造业的中长期贷款平均增速约28%,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增速约23%,均显著高于贷款总体增速。

防控金融风险取得显著进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摆在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首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重中之重。面对严峻复杂的金融风险形势,2018年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统一监管标准,从源头遏制多层嵌套、刚性兑付、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等问题。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分类施策,有序处置包商银行、恒丰银行、锦州银行等高风险金融机构。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0年,银行业处置不良资产超过前12年总和。同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深入推进P2P网贷专项整治工作,截至2020年,全国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已全部清零,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经过持续努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深化金融改革取得重要突破。解决影响和制约金融业发展的难题必须深化改革。在金融管理体制方面,强化金融监管协调、补齐监管短板,组建中央金融委员会和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金融监管部门设置方面,2023年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在金融机构方面,持续健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5家中资银行进入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公布的2025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在金融市场方面,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上市;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改进对创新创业企业的支持和服务;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如今,科创板上市公司已超过600家。

锚定金融强国建设目标

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目标。建设金融强国是一项开创性事业,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是建设金融强国的必由之路。当前,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仍有提升空间,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还面临新的挑战,金融监管和治理能力也有待提升。要围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持续发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为建设金融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完善金融支持科技自立自强相关政策。持续优化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探索完善银行支持科技创新的激励相容机制,引导更多资金支持技术研发创新。鼓励保险机构扩大科技保险覆盖面,分层分类设计保险产品,满足不同产业的风险管理需求。发挥政策性金融的战略导向功能,依托长期、低成本资金的优势,加大对未来产业的支持。

健全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丰富碳金融产品,活跃碳市场交易。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打通信贷、债券、保险、投融资等环节的壁垒。完善气候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将气候变化风险等纳入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框架,建立高碳行业债务重组、产能退出的金融配套机制,稳妥支撑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

发挥金融助力共同富裕积极作用。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扩大普惠小微信贷投放规模,降低资金成本。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风险分担机制,细化信贷尽职免责条款,增强信贷人员支农支小的积极性。完善慈善信托、捐赠基金相关制度,优化税收配套等支持机制,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规范慈善金融运作与信息公开。

加快完善养老金融相关支持政策。持续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参保缴费、待遇计发、转移接续相关规则,逐步缩小区域、群体间的差距。推动企业年金扩面,建议放宽企业建立年金计划的条件。动态调整个人养老金缴存上限,完善差异化税收优惠支持。推动金融服务适老化,释放银发消费拉动内需的潜力。

以数字技术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促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加快整合税务、社保、市场监管等方面数据,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优化信贷审批和风控模型,精简业务流程,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健全金融数据分级分类和安全保护机制,严防数据泄露、算法歧视、线上欺诈等新型风险。坚持创新与安全并重,完善数字金融生态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综合室主任、研究员)

来源:《经济日报》(2026年08月11日 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