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娜 |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4日 | 来源:学习时报网-学习时报 2026-08-14 | 字体放大 | 字体缩小
“数字丝路”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延伸至网络空间的新型合作平台,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全方位优化区域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格局。助力全球南方国家深化数字领域务实融合,是弥合南北数字鸿沟、保障全球南方国家数字发展权、完善全球数字治理体系的重要路径。当前全球数字化变革加速推进,数字发展失衡、治理碎片化、数字霸权挤压等问题凸显,亟须依托“数字丝路”深化多边协同合作,推动全球南方国家构建普惠共赢的数字发展新格局。
近年来,依托“数字丝路”务实合作布局,全球南方国家在多个领域成果丰硕,为区域数字化转型与协同发展注入强劲动能。第一,深耕数字基建与产业合作,筑牢区域融合发展根基。5G基站、洲际海底光缆、智慧港口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相继落地,打破地理阻隔,畅通了全球南方国家信息、资本、商品的跨境流通渠道。各国借助云计算、跨境数字支付等数字工具,优化区域资源配置,大幅降低跨境商贸成本,搭建起高效联动、可迭代拓展的全域数字生态。同时,跨境数字产业合作不断深化,中方头部企业深度参与当地算力与网络建设,助力南非建成超1.3万个公共无线网络点位,覆盖200余万户家庭。此外,通过“丝路电商”“鲁班工坊”培育本土数字人才,完善区域数字产业配套,充分激活各国数字经济内生动力,为区域产业升级、抱团发展筑牢技术与产业根基。第二,深化制度规则协同共建,凝聚区域融合发展合力。在“数字丝路”框架下,全球南方国家持续弥合发展理念、制度机制与行业标准差异,对接各国顶层发展规划,聚焦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等重点领域,推动规则互通、标准互认,让数字技术精准赋能高质量发展。中方联动广大全球南方国家,以数字经济试验区为载体,探索适配本土禀赋的数字经济发展模式,以点带面推广成熟发展经验。截至2025年,我国已与26个国家签署数字经济合作谅解备忘录,与36个国家达成“丝路电商”合作,精准对接非洲、东南亚发展规划,依托多边平台吸纳各国发展诉求,持续提升全球南方国家在数字治理领域的话语权,为构建全球数字规则体系夯实制度基础。第三,推进数字人文互通交融,厚植区域融合文明根基。借助智能翻译、虚拟现实、三维建模等数智技术及新媒体平台,跨国语言与地理壁垒被有效打破,高效多元的传播交互方式深化了跨国民间交流融合。智慧云课堂、线上教育、数字古籍修复等公共文化项目落地普及,推动优质文化资源跨境共享。截至2025年,我国对外文物援助与跨国考古合作覆盖20个共建国家、落地41项专项项目,2024—2025年度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联盟基金新增15个跨国文保项目,广泛辐射全球南方国家。数字技术实现了文化遗产数字化留存与共享,在文明互鉴中凝聚多元共生共识,为区域深度融合筑牢深厚人文根基。
在“数字丝路”助推全球南方国家深度融合的进程中,受多重内外因素制约,多边数字协同发展仍面临诸多现实挑战,阻碍区域数字化一体化建设提质增效。
首先,数字资源配置结构性失衡,普惠化数字供给短板突出。多数全球南方国家存在数字基建薄弱、数据资源匮乏、专业人才短缺等基础性发展难题,国别之间、城乡之间数字资源布局不均,呈现出全球南北数字鸿沟与区域内部发展落差叠加的格局。2025年相关数据显示,高收入国家5G人口覆盖率达84%,而低收入的全球南方国家仅为4%,基建发展差距极为悬殊。其中非洲地区城乡数字割裂问题尤为典型,城镇互联网普及率相对较高,乡村数字覆盖、接入质量普遍偏低。数字资源配置的结构性失衡,直接造成全球南方国家网络覆盖不足、技术运维能力薄弱、跨境数字合作项目落地受阻等问题,弱化了“数字丝路”的赋能价值,制约区域数字化转型与协同发展内生动力。
其次,数字治理机制碎片化严重,多重数字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在经贸治理领域,全球南方国家在跨境电商、数字贸易便利化等基础领域合作共识较强,但在数字身份认证、金融科技监管、网络安全规制等关键领域诉求差异显著,导致区域数字贸易规则零散、行业标准不统一,制度落地效力不足,难以形成系统化治理体系。在技术应用领域,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落地普及过程中,易滋生信息泄露、算法滥用、数据污染等安全隐患,跨区域技术融合易引发风险链式传导,放大区域数字安全隐患。在合作治理领域,全球数字治理赤字问题突出,全球南方国家尚未建立统一的风险协同应对机制,各国在数字安全、网络伦理、数据规范等方面认知分歧较大,持续消解多边合作互信,阻碍南南数字融合稳步推进。
最后,区域内部协同能力薄弱,外部遭遇数字霸权强势挤压。从内部维度来看,全球南方各国数字化发展阶段、产业基础条件与核心利益诉求差异显著,叠加自主数字发展能力不足的短板,导致区域集体协作推进滞后,难以凝聚一体化发展合力。从外部维度来看,部分西方国家依托数字领域先发优势,垄断高端数字基建、核心算法、海量数据与头部数字平台,牢牢掌控全球数字治理主导权,持续固化不公平、不合理的全球数字发展格局。内外双重压力相互交织、相互制约,既阻滞了全球南方国家数字产业、规则体系与市场生态的一体化整合,也限制了全球南方国家参与和革新全球数字治理的进程,大幅削弱了“数字丝路”赋能区域深度融合的实际成效。
针对上述挑战,依托“数字丝路”合作优势,各方需精准施策、协同发力,推动构建全球南方国家数字融合发展新格局。
一是以区域协同为核心枢纽,构建多节点联动的数字互联格局,夯实全球南方国家融合发展的合作底座。依托“数字丝路”合作框架,统筹政府政策引导、企业技术落地、金融资源支撑等多方力量,构建多主体协同参与的数字合作体系,打破单一主体合作局限,拓宽南南数字合作覆盖面;借力东盟、非盟等区域性组织,打通国别合作壁垒,搭建适配全球南方国家发展需求的区域数字协作平台,统筹推进区域数字资源整合与联动发展;依托数字产业发达、资源禀赋突出的全球南方国家打造核心合作节点,通过数字基建互联互通、制度规则衔接互认,加速技术、资本、产业要素跨区域自由流转,实现网络联通、产业交融、制度互认的多重发展目标,持续提升全球南方国家参与全球数字治理的整体效能。
二是以制度创设为关键抓手,完善本土化治理体系,赋能全球南方国家数字领域共治共建。“数字丝路”建设不仅推动全球数字价值链重构升级,更致力于破解西方主导的不公平数字治理格局,保障全球南方国家平等的数字发展权益,夯实普惠共赢的合作根基;全球南方国家可主动依托联合国、国际电信联盟等主流多边机制,积极参与全球数字治理规则研讨与修订,稳步推进现有数字治理体系优化调整与格局重塑,打破西方规则垄断;通过搭建专项小多边数字合作平台,立足全球南方国家发展短板与现实需求,孵化本土化、特色化的数字治理机制,持续提升全球南方国家在全球数字规则制定中的参与权与话语权,主动跻身全球数字治理规则共建主体行列。
三是以普惠发展为根本导向,凝聚全球南方国家数字合作共识,夯实协同发展思想根基。始终将发展作为全球南方国家数字合作的核心要义,恪守多边主义基本原则,摒弃数字霸权与零和思维,推动数字资源均衡共享、数字权利平等普惠、数字成果全民共享;推动全球南方国家数字合作深度对接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聚力培育高质量数字产业、完善数字产业链条,以数字化转型带动区域经济提质增效,补齐全球南方国家数字发展短板;依托智慧政务、数字民生、云端公共服务等数字化载体,持续提升各国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增强全球南方国家数字发展的自主性与独立性,凝聚抱团协作、协同共治的发展合力,为完善公正合理的全球数字治理体系注入全球南方国家力量。
(作者系南开大学全球问题研究所所长)
来源:《 学习时报 》( 2026年08月14日 第 02 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