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巨 力 |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1日 | 来源:求是网 2026-09-01 | 字体放大 | 字体缩小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怎么管,如何治?坚持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需要牢牢牵住的“牛鼻子”。管党治党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链条长、覆盖范围广,绝非依靠某一层级、某个条线单独发力就能完成,必须建立一套清晰、刚性、闭环的责任体系。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明确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应该承担什么角色、履行什么职责、达到什么标准,才能使管党治党内化为具体行动,变成“硬杠杠”。
“坚持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是习近平党建思想“十四个坚持”的科学内涵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指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职必追究”,“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责任,必须分层分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以明确责任、压实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知责、担责、履责;要求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管党治党由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等根本性问题,为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提供了根本遵循。
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从中央做起、从高级干部严起,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推动形成全党动手一起抓管党治党的良好政治局面。一是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过去,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狭义地理解管党治党责任,认为这就是纪委的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如今,“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已成思想共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二是责任体系进一步明晰。围绕加强对管党治党的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维护群众利益等,明确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围绕高效监督、从严执纪、精准问责等,明确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围绕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推动落实,明确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职责任务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管党治党责任;围绕严于自律和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帮助,结合党员、干部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明确党员、干部的具体责任。各个层级环环相扣,构成一个完整的责任链条。经过这些年努力,各级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三是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党中央制定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进一步明晰管党治党责任清单,通过教育引导、制度约束、监督执纪等同向发力,持续拧紧管党治党责任链条,不断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专责,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干部,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数据显示,2026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41.2万人,其中处分省部级及以上干部74人,厅局级干部2274人,县处级干部1.8万人,乡科级干部5.6万人,一般干部5.6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28万人。 孙彤/制图
回望新时代以来的壮阔实践,管党治党取得的历史性、开创性成就有目共睹,但也要清醒看到,距离“全面从严”的要求、距离“责任到位”的目标,还有不小差距。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和部门管党不力、治党不严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
比如,思想认识上,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仍然对管党治党心不在焉,没有把该担的政治责任担起来。有的认为抓经济工作看得见、摸得着、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难以做出彩、添政绩,因此习惯把业务工作当成“硬任务”,把党建工作作为“软指标”。有的对所在单位和部门存在的问题心知肚明,但因为担心得罪人、丢选票,便装聋作哑、视而不见,甚至能捂就捂、能盖就盖。这种心态说到底,是没有做到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对党、对党的事业不负责任。
比如,责任落实上,管党治党责任链条虽清晰明确,但还存在执行不力、约束不强等问题。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责任挂在墙上、写在纸上,就是不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有的满足于开会、发文件,只有一般性要求而缺少针对性措施;有的只管有任免权的,凡是上级党组织任命的一概不管,认为他们即使有问题也与本级党组织无关;有的管工作不管人头、管人头不管思想,不注重咬耳朵、扯袖子;有的对分管领域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闻不问,导致“小病”拖成“大患”;有的只管八小时以内,不管八小时以外;等等。种种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必然导致管党治党力度层层衰减、成效层层递减。
再比如,考责问责上,失责不问、问责不严、问责泛化等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在决策性问题上问责少,具体性事情上问责多,一些地方只要发生问题,甭管事情大小一律问责了事,看似雷厉风行,实则简单粗暴,反倒使现有工作乱了方寸、失了节奏,效果适得其反;有的以问责代替管理,滥用问责利器推动工作,只向下级提目标、压任务,但不教方法、不给相应的帮助和保障,完不成任务就问责,导致问责问出怨气惰气,问责对象口服心不服;还有的打着“落实上级指示”旗号,简单机械片面追求“从严从重从快”,出现“凑数式问责”、“背锅式问责”等不良倾向。其实,无论是尽快给上级一个交代,还是急于平息社会舆论声浪,说到底都是在打“小算盘”,担心自己的利益受到影响。这样的行为背离问责本意,反而容易造成“问责一个、挫伤一片、遗留一连串问题”的负面后果。
诸如此类,皆是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踏虚走空的典型表现。如果任其蔓延,不仅会消解这些年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成果,还会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侵蚀党的事业和执政根基。管党治党容不得半点松懈、半点漂浮,必须以更大决心、更大气力、更大勇气抓紧抓好,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责任格局。
知责担责,推动“责任落下去”。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等,构成一个完整的责任链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一种责任都很重要,都要严格落实,不能敷衍应付”。党委(党组)要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当好主角,主动抓、主动管,不能用纪委的监督责任代替自身的主体责任,更不能放弃责任、一推了之。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监督专责机关作用,认真协助党委(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既不能行使党委和政府的职权,也不能代替职能部门抓监管。党委(党组)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组织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决不能当“甩手掌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增强党的观念,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每名党员、干部都要当参与者、不当旁观者,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严格督责,确保“责任落得实”。监督在管党治党中居于重要地位,是推动责任落实的重要保障。要充分发挥监督的发现、纠偏、震慑和治理功能,以监督压力的层层传导倒逼管党治党责任的层层落实。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日常监督责任,综合运用谈心谈话、检查抽查、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巡视巡察整改等形式,推动各责任主体切实担负起相应的职责。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定期同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就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谈话,督促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的工作部门作为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机关,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内监督工作,既加强对本机关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各行业各领域职能部门要坚持“管行业也要管党建”,坚决防止和纠治监管缺失缺位、管党治党乏力问题。把上上下下、条条块块都抓起来,织牢织密监督之网,让每个党组织和每名党员、干部都感受到责任常在、监督常在。

强化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是拧紧管党治党责任链条的重要环节。图为2026年7月16日,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纪检监察干部到顺河街街道戏楼后街社区走访调研,向社区工作人员和群众了解情况。 人民图片 尤亚辉/摄
科学考责,检验“责任担得怎么样”。评价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的实际成效,不能简单凭印象打分、凭感觉下结论,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要进一步优化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考评机制,围绕考什么、怎么考、谁来考、如何用等问题,合理设计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方式,体现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是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的鲜明导向。注重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抓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建立健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综合运用听取汇报、述职述廉、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个别座谈、走访调研等方式,使考核结果更加科学精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与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教育培养、管理监督、责任追究等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各责任主体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精准问责,解决“失责怎么办”。追责问责是倒逼责任落实、激发履职担当的有力抓手,如果没有一股“较真”、“叫板”的精神,问责的震慑效应不能充分发挥出来,责任落实就容易虚化。要健全精准科学的问责机制,层层传导压力,以责任主体到位、责任要求到位、考核问责到位,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问责的目的不是将问责对象一棍子打死,而是为了更好地推进党的各项事业。要坚持权责一致、错责相当,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把对每个干部管理的主体责任、直接责任、配合责任划分清楚,该谁负主要责任就由谁负主要责任,哪个环节出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管理主体的责任。完善和规范责任追究工作,健全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对失职失责的典型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挖出病根,实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促进一方工作。正确对待被问责干部,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正常使用,更好发挥问责的正向引导作用。
来源:《求是》202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