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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必新:深刻把握法治在“十五五”规划纲要中的战略定位

作者:江必新 |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01日 | 来源:学习时报网-学习时报 2026-05-01 | 字体放大 | 字体缩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在“十五五”规划纲要的战略蓝图中,法治兼具“发展主体”与“保障支撑”的双重身份:既是全面发展的核心组成部分,彰显国家治理的文明底色;又是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的重要保障,筑牢行稳致远的制度根基。必须深刻把握法治在“十五五”规划纲要中的战略定位,既明确法治自身的发展方向,又厘清法治保障规划实施的作用机理,让法治成为“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的鲜明标识、全面进步的坚实支撑、长治久安的根本依托。

法治是全面发展的内在维度,彰显国家治理的文明底色

“十五五”时期,法治在全面发展中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作用更加凸显,其作为“发展主体”的内涵不断丰富、外延持续拓展。

法治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构成全面发展的核心指标。中国式现代化是法治现代化的过程,也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的现代化。没有法治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更没有全面发展的现代化。从“一五”计划到“十四五”规划,法治建设始终与国家发展同频共振、同向而行,法治建设的每一步跨越都标注着国家发展的文明高度。“十五五”时期全面发展的成色如何,不仅要看经济增长的速度、民生改善的力度、生态保护的效度,更要看法治建设的深度、法治实施的力度、法治信仰的厚度。法治体系的完善程度、法治运行的高效程度、法治环境的优良程度,将成为衡量全面发展水平的核心指标,成为检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尺。

法治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要求,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高质量发展本质上是符合法治要求的发展。“十五五”时期,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法治既要破解传统经济模式下的制度瓶颈,又要回应新经济形态带来的法律挑战;既要完善产权保护、合同自由、公平竞争等传统民商事法律制度,又要健全数字产权、数据安全、算法治理等新兴领域法律规范;既要强化国内市场的法治保障,又要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涉外法治体系。

法治是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守护社会发展的公平正义。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法治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能够为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和可靠的法治保障。通过完善法律制度,让分配更加公平、更加合理,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让每一个人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共同富裕不仅是物质上的富裕,更是权利上的平等、机会上的均等、尊严上的无差。“十五五”时期,只有将共同富裕的目标融入法治建设的全过程,用法治固化共同富裕的成果,用法治破解共同富裕的难题,才能确保共同富裕的道路不偏、方向不变、力度不减。

法治是国家安全的根本依托,筑牢国家发展的安全屏障。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十五五”时期,我国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更加复杂严峻,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法治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手段和根本依托,能够为国家安全提供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和规范高效的实施机制,构建覆盖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等各领域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法治意识,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

法治是全面发展的保障支撑,筑牢经济社会的稳定基石

法治凭借其规范性、稳定性、权威性、强制性等独特优势,能够为“十五五”规划纲要的实施提供清晰的规则指引、有效的利益协调、有力的权力规制、可靠的风险防控。

以良法善治明确规划纲要实施的权利义务边界。规划纲要的实施需要清晰的规则作为遵循,而法律正是最具权威性、最具稳定性的规则体系。法治通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将“十五五”规划纲要的战略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转化为具体的法律规范,明确各主体在规划纲要实施中的权利和义务、权力和责任,让规划纲要实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一方面,通过制定和完善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将规划纲要中关于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生态保护、民生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部署转化为法律制度,为规划纲要实施提供直接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通过完善宪法相关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等基础性法律制度,为规划纲要实施提供统一的规则基础和法治环境。

以法治监督防止规划纲要实施中的权力滥用。“十五五”规划纲要的实施离不开政府的组织、协调、推动和监管,政府权力的规范运行是规划纲要顺利实施的关键。法治通过明确政府的职权范围、行使程序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政府权力进行有效规制,防止权力滥用、权力寻租和不作为、乱作为,确保政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规划纲要实施。一方面,通过完善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等,明确政府在规划纲要实施中的职责权限,划定权力行使的边界。另一方面,通过健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的监督体系,对政府在规划纲要实施中的行政行为进行有效监督。通过法治对权力的规制和监督,确保政府严格按照规划纲要要求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效能,保障规划纲要实施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以法治手段防范化解规划纲要实施中的各类风险。法治作为风险防控的重要手段,能够通过明确风险防范的责任主体、防控措施和处置机制,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为规划纲要实施保驾护航。一方面,通过完善风险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类风险的定义、范围、防范标准和处置程序,让风险防控有法可依。另一方面,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同时,法治还能够通过引导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和公民增强风险意识和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防范和化解自身面临的风险,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风险防控格局。

以法治渠道及时化解规划纲要实施中的矛盾冲突。法治通过构建多元化的纠纷化解机制,为“十五五”规划纲要实施中的矛盾纠纷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的解决渠道,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方面,通过完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等,健全司法救济和仲裁制度,充分发挥司法和仲裁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终局性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完善人民调解法、行政复议法等,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构建“诉源治理”体系。同时,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当事人树立法治观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十五五”法治发展的基本方向:守正创新、固本强基

明确“十五五”法治发展的基本方向,是充分发挥法治双重作用的前提和基础。“十五五”时期的法治发展,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目标,坚持守正与创新相统一、固本与强基相结合,以高质量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以现代化法治支撑现代化建设。

守正:坚守法治建设的根本方向和核心原则。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十五五”时期的法治发展,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保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前进。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必须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法治建设始终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权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作为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人民群众在法治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既立足中国国情,又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四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把宪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确保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都在宪法轨道上运行。

创新:回应时代发展的新需求和新挑战。创新才能跟上时代步伐、破解发展难题。“十五五”时期的法治发展,必须立足时代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回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新挑战,勇于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不断提升法治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推进法治理论创新。深入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入研究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法治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法治实践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二是推进法治制度创新。聚焦“十五五”规划纲要实施中的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加强法律制度的供给和创新。三是推进法治实践创新。创新执法方式方法,推行柔性执法、智慧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创新司法体制机制,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司法公开、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力;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精准普法,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创新社会治理法治化模式,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固本:夯实法治建设的基础支撑和保障体系。固本才能行稳致远、久久为功。“十五五”时期的法治发展,必须着力夯实法治建设的基础支撑,健全法治保障体系,为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领域的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法治工作队伍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加强法治人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涉外法治人才。二是完善法治保障机制。健全法治建设的经费保障机制,为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健全法治建设的科技保障机制,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提升法治建设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健全法治建设的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三是强化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设一批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教育基地等;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举办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文艺汇演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让法治成为全民内心的信仰和自觉的行动。

强基:聚焦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基才能补齐短板、提升质效。“十五五”时期的法治发展,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大攻坚力度,着力破解法治建设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一是着力解决立法质量不高的问题。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立法论证、听证、评估等制度,提高立法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法律法规的配套衔接,避免法律法规之间相互冲突、相互脱节;加快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及时清理不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二是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的问题。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行政执法权限,明确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推进执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着力解决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不高的问题。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推进司法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司法成本,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四是着力解决全民法治意识不强的问题。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精准普法,提高普法的实效性;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法治保障规划实施的实践路径:协同发力、精准赋能

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项工作,协同发力、精准赋能,确保法治保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系统性。

以科学立法夯实规划纲要实施的制度根基。立法是法治保障的前提和基础。要围绕“十五五”时期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强高质量发展领域、民生保障领域、生态保护领域、国家安全领域等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法律制度体系,为规划纲要实施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

以严格执法打通规划纲要实施的“最后一公里”。执法是法治保障的关键环节。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确保规划纲要的各项部署和法律制度得到严格执行,打通规划纲要实施的“最后一公里”。

以公正司法守护规划纲要实施的公平正义。司法是法治保障的重要防线。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重点领域司法保障,提升司法审判质效,加强司法与执法、立法的衔接配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规划纲要的实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全民守法凝聚规划纲要实施的社会共识。守法是法治保障的社会基础。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工作,制定“十五五”普法规划,加强重点群体普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公民有序参与规划纲要实施,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规划纲要实施的强大合力。

以协同共治提升规划纲要实施的法治效能。法治保障“十五五”规划纲要的实施,需要各方面协同共治、形成合力。加强部门协同、区域协同、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协同,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提升法治保障的系统性和整体性。

“十五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也是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时期。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法治的双重定位,明确“十五五”时期法治发展的基本方向,厘清法治保障规划纲要实施的作用机理,以科学立法夯实制度根基,以严格执法打通实施堵点,以公正司法守护公平正义,以全民守法凝聚社会共识,以协同共治提升保障效能,让法治成为“十五五”时期全面发展的强大动力、坚实支撑和根本保障。

(作者系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

来源:《 学习时报 》( 2026年05月01日 第 01 版 )